各相关学院: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2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要求
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分工职责
1.教务处主要负责数据填报的组织工作,负责向省教育厅咨询有关填报工作遇到的问题;
2.各教学单位负责所属专业的信息填报工作。各专业登录专业信息平台后可自行修改密码,专业用户如遗忘密码,可咨询教务处。
三、填报时限
我校第一阶段填报工作将在3月22日至3月28日进行,各专业务必于3月28日下午17:00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等,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专业须参照《常见无效数据情况》(附件2),认真进行数据填报、核查,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请各学院于3月28日17:00前将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2.常见无效数据情况
3.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常见无效数据情况.doc 附件3: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