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关于发布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次数:105

根据《辽宁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辽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目标,坚持应用研究的导向作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结合上,努力回答我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

二、申报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的课题(自选课题除外)应从《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附后)中选定。

(二)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辽宁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辽宁省法学会课题申报表》。

(三)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时间自即日起,于2016425日截止。

(五)重点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自选课题为自筹经费。

(六)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3份(含原件1份),于425日前寄送辽宁省法学会学术部(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84号,邮编:110011,联系人:毕玉莹,电话:86122713,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fxhygq106@sina.com

三、其他事项

《辽宁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辽会【20062号)、《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申报表》,请从“辽宁法学网上下载(网址:www.lnfxw.cn)。

附:《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

2016年度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促进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对策研究

2.优化投资环境的辽宁地方立法研究

3.辽宁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4.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前会议规则适用研究

5.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探究

6.辽宁人口老龄化法律政策研究

7.审判实践中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若干问题研究

8.间谍案件的证据标准问题研究

二、一般课题

1.辽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2.辽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

3.辽宁互联网票据融资风险防范实证研究

4.沈阳经济区重点产业衔接与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5.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错案责任问责制探究

6.公众创新创业的法律环境建设研究

7.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8.辽宁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与责任的实证研究

9.地方立法权的规范机制研究

10.辽河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2.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探究

13.互联网医疗法律问题研究

14.民事诉权滥用行为的认定及其救济程序研究

15.医患冲突中医护人员法律知识干预的应用研究

三、自选课题

题目自行拟定。

辽宁省法学会立项课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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