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海警学院[2015]1号《关于实行学年论文等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118

关于实行学年论文等制度的通知

法学院/海警学院[2015]1


各教研室、团委: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素质和能力,学院决定自201591日起开始实行学年论文和读书笔记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论文制度

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3篇学年论文,即大一至大三每年完成1篇,其中至少1篇需在公开出版物发表或者被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收录。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完成2-3篇学年论文,要求至少2篇在公开出版物发表。提交论文日期为每年515-30日。学年论文要求见附件1,学年论文格式、书写规范见附件2

二、读书笔记制度

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每学期至少阅读一本或一篇本专业经典书籍或论文,并书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体例见附件3。读书笔记要求每学期第18周前提交。

三、作业格式与书写规范

20153月起我院学生提交的平时作业需统一执行《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学生平时作业格式、书写规范》(见附件4)。凡平时作业不符合上述规范,任课教师可要求学生按时修改。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逐步推进。建立学年论文制度是我院贯彻落实大海大评建发[2015]1号文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鉴于学年论文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我院工作实际,学年论文制度建设应注重可操作性,逐步推进,不断完善。

(二)加强合作,注重实效。学年论文制度由各教研室负责实施,学院团委和学院办公室配合实施。学院各部门应顾全学院发展大局、加强合作。本着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对学年论文制度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积极开展研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法学院/海警学院办公室

2015520



附件1、学年论文要求

附件2、学年论文格式、书写规范

附件3、读书笔记格式、书写规范

附件4、学生平时作业格式、书写规范





附件1.学年论文要求.docx

附件2.学年论文格式、书写规范.docx

附件3.读书笔记格式、书写规范.docx

附件4.学生平时作业格式、书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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