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辽社科联发〔2016〕25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66


 辽社科联发〔2016〕25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的通知


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着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扩大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影响力,为辽宁哲学社会科学健康繁荣发展做出贡献,省社科联决定继续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现将2016年度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510日至5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阐释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

2. 申报成果需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能反映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水平。

3. 所资助的成果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瞻性,已全部完成且尚未出版,无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4. 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及科普类图书,字数一般在20—30万。各种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征集范围。

5. 申报者需是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有关单位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教学、科普工作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其专著类成果曾获得省级以上人文社科奖励。

6. 申报者需有两位本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名专家(辽宁省和外省市各一位)推荐申报成果,对成果学术价值及其真伪给予认定,明确无知识产权争议,并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如指出该书稿在同类专业著作中的研究水平,在相关研究领域将会产生的影响,以及该专著是否有新意和独特创见等等。

7. 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成果,按系统报送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有关单位。上述受理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申报表》2份,实名、匿名各1份(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

2. 申报成果2份,实名、匿名各1份(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后记等)。

3.《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申报汇总表》2份,实名、匿名各1份(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由申报单位统一填写)。

4. 电子光盘1张(包括电子版《申报表》、申报成果、《汇总表》等所有材料,由申报单位刻录报送)。

 相关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www.lnskl.org.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使用 A4 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各申报者的《申报表》和申报成果(《申报表》放前,申报成果放后)按《汇总表》录入顺序依次排好。

 省社科联征集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书稿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后,依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出版单位。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把握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省社科联科研部联系。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部(503室)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信  凯

 电    话:024—23261430

 电子信箱:sklkyb2009@163.com

 附:1.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申报表

2.省社科联资助出版优秀社会科学图书申报汇总表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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