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后续教学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补考和重修考试工作安排
1.2016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毕业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6日至5月20日进行。
2.考核办法要求
(1)凡涉及2016届毕业生的重修课程,如在5月15日前不能结课,经任课教师申请,主管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于考试前就重修学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增加不超过2学时的集中教学。
(2)重修及毕业补考课程中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5月20日前未结课的重修考查课程,由各开课教学单位拟定考核方式,经主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进行,并于5月23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
(3)各学院于2016年4月25日前报送参加2016届毕业生重修和毕业补考考试的学生名单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EXCEL格式)。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并于5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试题及监考人员名单。
3.毕业生补考和重修考试成绩登录要求
毕业生重修成绩单和补考成绩单应分别填报,且注明补考或重修。
重修课程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点击“保存”后,任课教师必须电话告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提交,同时报送纸质成绩单。
毕业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按60分填写,未达到60分的按实际成绩填写,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提交,打印成绩单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成绩报送及登录工作必须于5月23日前完成。
二、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考核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督促毕业生于5月15日前完成网络公选课的考核;
2.凡涉及2016届毕业生的专业任选课程成绩,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业等单独进行考核。5月23日前成绩登录完毕,提交方法与重修成绩相同。
三、课外教学培养相关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课外培养学分的审核工作,组织学生填写《2016年应届毕业生课外教学计划修读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于5月23日前审核完毕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 各学院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含评优答辩安排表);6月3日至6月12日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6月13日前报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6月23日前报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与实践教学科。
2. 学校将于4月底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3.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要求,各学院应在5月25日前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参加答辩的本科学位论文进行在线检测,生成检测报告(每人一份),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论文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复检并做处理。在5月27日前将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总结”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根据检测总结,按照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0%对学院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并随机进行二次检测。
4.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应及时开展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并在6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各学院最终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当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5%。
五、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
初审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表于6月16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附件3)
各学院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分两批上报:非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因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书6月20日同时报送。(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见附件4)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按时间报送材料,以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上述各项材料除报送纸质版外,还须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教务科邮箱jwk@dlou.edu.cn ,考务中心邮箱kwzx@dlou.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邮箱zlpjk@dlou.edu.cn)
3.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