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做好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次数:50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60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积极报名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项目来源

2012-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参加,参加2015年大连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展示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二、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论坛:择优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做学术报告,交流学术论文。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展示:择优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交流项目研究成果。

3.大学生创业直通车:择优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4.大学生创意作品展示:择优遴选建筑类、艺术设计类专业大学生创意和设计成果作品,以实物的形式展示、交流。

三、年会时间与承办单位

1.年会时间:初步定为2016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承办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四、参会人员

1.学生代表

入选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及创意作品展示的学生代表(每篇论文限1人参会;每项参展项目、每项创业直通车项目或每项创意作品限2人参会)。

2.教师代表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教师代表,每校选派1名教师代表参会。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务必于428日之前将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创意作品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到邮箱:sjjx@dlou.edu.cn

2.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和创意作品的准备及遴选方案参见附件。

联系人:杨雅新  电话:84762659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直通车项目和创意作品准备及遴选方案。

3.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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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年会项目遴选方案.doc

附件3 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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