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我校与大连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强化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在大连海事大学专用教学实习船“育鲲”轮上举行。副校长宋林生、法学院(海警学院)院长裴兆斌、副院长朱晖;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杨洪仁、副院长侯树杰、纪检组长郭雪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铁男;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单红军、法学院院长初北平、书记赵薇、副院长李佳、刘守强等出席了签字仪式。协议的签署使我校在对外合作交流领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此次合作将原来的两两双向合作模式变为三方的多向合作模式,主要围绕建立交流主审法官与法学专家机制、建立互动交流教学培训机制、建立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建立司法服务机制四个方面展开。
宋林生副校长代表我校对签约仪式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其在致辞中指出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三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互利多赢的开始,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机制,提升涉海司法审判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实现多赢合作共享。
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杨洪仁、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单红军先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合作成果表示期待,并表达了严格履行协议义务,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的意愿。
我校作为北方地区唯一海洋类高校,在涉海法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输送高素质人才。多年来,我校法学专业坚持在校企合作方面不断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大连海事法院、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我校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先后获批”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
随着我校各项战略合作和交流的不断深入,必将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在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和海洋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