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推荐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6-02浏览次数: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为年轻干部搭建培养、锻炼的平台,进一步推进校地合作,促进人才交流培养和科研成果转化,根据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选派工作的有关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科技镇长团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派时间

“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年。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审核,于63前将推荐人选报告报送到组织人事部

3.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组织人事部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武家春,联系电话:84762629

 

 

 

组织人事部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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