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39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海大教发[2016]15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74日-713日举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动员和教育

1.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及班导师要在做好学生考前复习督促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考场秩序。

2.各学院(部)及广大教师要提高认识,遵守考试工作时间,加强考试各环节的控制,尤其是命题、备考及监考工作,努力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3.各学院应于考前向学生宣讲《大连海洋大学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特强调学生主动清理考场、严禁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及替考等问题上把学校规章制度给学生讲细、讲透。

二、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试卷命题质量要求出卷,学院(部)主管领导严格把关,620日上午下班前务必将所有考试材料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报送)。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到教务处主页空白表格处下载试卷、试卷审批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版。

2.命题教师须对试卷质量负责,认真校对试卷,保证试题无误、样稿清晰

3.各学院(部)办公室要根据考试安排表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及时通知教师本人监考时间。考试前一天请再次确认并通知教师监考时间及监考校区,如监考教师临时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各学院(部)办公室必须安排本单位教师替代(严禁找其他人员替代),并将替换的监考人员名单于考前一天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监考人员名单经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后于622日前报送考务中心

4.监考教师要严格按考场指令的要求开展监考工作。

三、考前备考

1.参加黄海校区监考工作的教师请于考前40分钟到獐子岛教学楼111教室备考。

2.渤海校区期末监考学校将组织发班车,有关监考人员到达渤海校区后集体至1-1教室备考。具体发班车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监考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指定教室备考。

四、其它事宜

1.请各学院(部)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学生从即日起至717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2.2015级普通本科生计算机技术基础(C语言、VBVF)考试定于201674- 5日进行;计算机技术基础(C语言、VBVF)课程重修考试时间为201677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定于20167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请登陆教务处主页进行查询。

3.学生必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除外语考试允许携带并使用听力接收机外,其它考试一律不许考生将其带入考场。




                                                     教务处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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