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6-28浏览次数:253

各相关学院、硕士点:

    请根据“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校历”(教务处公布)和“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中所列课程落实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

    请根据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附件1)落实教学任务,A4纸横向打印汇总,分管院长签章后,报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落实后的任务表电子版发至lijingru@dlou.edu.cn

二、填报“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上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2,亦可从研究生学院下载中心下载),与教学任务表一同上报。

三、注意事项

    1.选课人数为10人以下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初步安排随教学任务一同上报;

    2.同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请在教学进度表中填写所有教师,并注明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以及理论和实验学时的分配。

    3.教学任务表和教学进度表于7月6日前上报至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

    特别说明:学位专业课不允许集中授课(一天排8学时,一两周上完)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2016-2017-1教学任务表  .xlsx

附件2 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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