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对新录用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7-07浏览次数: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3108号)精神,请有关单位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相关规定,做好试用期满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请相关单位将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及考核时间于78日前报至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并于715前完成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工作。

联系人:刘冰冰,联系电话:84762815

 

附件:1.试用期满教职工名单

      2.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

 201676

附件1:试用期满教职工名单.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doc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