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课表已经公布,即日起受理退选、超前选课和滞后选课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学生选课申请表》(注意填写与理论课程对应的实验课和实践环节);
2.学生于9月1日下班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9号楼601);
3.各学院办公室应认真审核学生所选课程,与主修课程冲突不允许选课,且一学期所修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重修课程)总学分不能多于35学分。
4.各学院办公室将本学院的《学生选课申请表》在9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科。
教务科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