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退选、超前选课和滞后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248

各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课表已经公布,即日起受理退选、超前选课和滞后选课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学生选课申请表》(注意填写与理论课程对应的实验课和实践环节);

     2.学生于9月1日下班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9号楼601);

     3.各学院办公室应认真审核学生所选课程,与主修课程冲突不允许选课,且一学期所修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重修课程)总学分不能多于35学分。

     4.各学院办公室将本学院的《学生选课申请表》在9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科。

教务科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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