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15-2016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全校教职工,不含现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现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二、考核办法
考核的内容、等级、标准及程序均按原《大连水产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各单位中层干部考核及相关事宜另行安排;
2、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核,主要依据其学习、培训的表现情况确定等级;
3、2015-2016学年新进教职工,由所在单位、部门根据其来校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
4、2015-2016学年内调入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其调入前的有关工作情况,由调出单位提供,并确定等级;
5、9月6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学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学年管理、工勤人员考核表》《考核结果总汇表》(组织人事部主页“人事管理-下载专区”下载并双面打印)报送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联系人:刘冰冰 联系电话:84762815
附表:甲等(优秀)分配表.xls
组织人事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