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信息采集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各班负责人应及时通知2017届毕业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核对时间为2016年10月25至2016年11月5日。(学位数据核对信息见附表)
2. 各班负责人通知学生在更新信息完毕后立即保存,然后重新登录系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已更正,退出系统前必须及时修改个人登陆密码,以防他人篡改本人信息。
3. 学生在核对信息后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所在学院办公室。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印在A4纸同版面上。各班负责人按班级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整理(一式两份复印件,两份均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后于11月10日集中报送至院办。
附表:
学位数据核对信息
序号 | 核对内容 | 要 求 | 例 如 |
1 | 姓名拼音 | 每个字母均小写,拼音字母间不留空格。 | zhangfang |
2 | 身份证 号码 | 连续的15位或18位数字(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需要大写)。 | 21020219990112478X |
3 | 政治面貌 | 要如实填写 | (群众或党员或团员等) |
4 | 考生号 | 考生号需要连续的14位数字,数字之间不准有空格(如本人不知道自己的考生号,可进入学信网进行查询。 然后点击在校生查询 打开页面后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时要填写真实信息),然后登录,就可查询到自己的考生号。如复制后进行粘贴应注意该考生号中间有空格,要把空格删除后方可填写至教务管理系统中。) | 07230701051212 |
5 | 联系电话 | 电话保证畅通,能联系到本人。 | 15840392969 |
6 | 籍贯 | 只需填写到省、市。 | 河北省保定市 |
7 | 其他 | 学生本人在信息核对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姓名中的汉字或专业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必须本人亲自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教务科进行信息更正。 | |
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