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院(海警学院)关于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280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
根据本年度教学安排,现启动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实施办法详见《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二、考核程序
1、硕士研究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考核表中填写对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鉴定。
2、学院依据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加权平均分,研究生学位与教学管理系统中-成绩管理-成绩统计表)排序,确定前30%为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候选人。
3、学院中期考核小组审阅《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逐个对硕士研究生进行评议。
4、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总结、导师评语、论文发表、外语水平和参加素质教育活动等情况评选出中期考试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为15%),并写出考核意见。
5、中期考核结果由学院公示3天。
三、考核材料上交时间
各位参加考核的同学请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2016年11月9日前上报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9号楼601(电话:84762119),学院考核后形成“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法学院(海警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