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在10月24日至11月11日(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全面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同行教师、班导师、辅导员听课,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多媒体授课的课件质量等课堂教学情况;要充分利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阶段性评价、即时评价等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教学动态。
2.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是否存在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教师上课时教学文件是否携带齐全,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案撰写是否规范。要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的执行情况,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
3.听课情况检查
检查本单位听课工作开展情况,所有应参加听课人员是否按照学期初制定的听课计划进行听课。针对2017年拟晋升职称人员要重点开展听课工作,保证听课效果和质量。
4.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情况、指导实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5.教研活动检查
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检查教研室根据教研活动计划开展集体讨论、备课、研究等活动的情况,教研室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教研室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情况,以及新教师教学观摩、说课、听课等。
6.学风建设检查
检查学生学习状况,了解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等,特别是要检查毕业年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二)专项检查
1.试卷检查
本次试卷检查范围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学院首先自行抽查30%的试卷,并形成学院试卷抽查工作总结(可包含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学校抽查试卷名单另行通知。
试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资料是否齐全,成绩单填写是否规范;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学生成绩是否反映真实的学习水平,分布状态是否合理。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范围为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学院首先自行抽查30%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形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总结(可包含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学校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工作量是否饱满,深度和难度是否合理;撰写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评分是否合理,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情况;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新课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拟晋升职称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
2.各年级检查重点:一年级重点检查公共基础课教学开展情况,主要侧重检查学生适应情况、学习纪律、学习态度等;二年级重点检查学科基础课教学开展情况,主要侧重教学秩序、教学执行计划与培养方案符合程度、调停课情况等;三年级重点检查专业课,主要侧重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辅导答疑情况等;四年级重点检查课堂出勤率,以及实践教学执行情况、质量及效果等。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教学检查的工作要求,检查本单位教学基本状况,确保本单位教学各个环节符合学校教学质量的总体要求,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报送相关自查材料。
2.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内容要详细具体、措施得当。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调动教师积极性,保证检查质量。
3.各单位应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网上调查和评价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满意度;要采取听课、教学巡视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4.各学院应认真开展试卷自查和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针对问题作出整改,并形成工作总结。
5.针对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认真分析其形成原因、影响因素,研究解决办法。
6.为保证2016级新生的学习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安排好人力,做好渤海校区的教师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渤海校区学生的学习状况做深入调研。
7.上报要求:
11月1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系人:曲学智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室
联系电话: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