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大海大教发 [2016] 41号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2-16浏览次数:104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697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

1)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严格按照《细则》规定遴选出一支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每位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2)学院应制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201716日前报教务处。

3)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于20173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严把选题关,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课题大小和难度适中,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选题质量。

2.开题阶段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3.实施阶段

1)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3)指导教师每周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并在《大连海洋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记载簿》中做好记录。

4.答辩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5.评价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分析、总结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选工作。同时将工作总结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2周内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二、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组织与质量监控。

2.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3.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抄袭、剽窃。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良好的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遵守学院相关规定,按要求独立完成任务。

4.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环节,做好推优和材料归档工作。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各个阶段的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三、其他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载簿》到教务处204B领取;其他相关文件材料格式已全部更新,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h.dlou.edu.cn/index.php/cms/item-view-id-817.shtml

  

联系人:杨雅新联系电话:84762659

邮箱:sjjx@dlou.edu.cn.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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