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会议,全体教师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刘海廷主持。
刘海廷组织全体教师党员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材料,重点学习了《准则》内容,分别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全体教师党员开展了讨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准则》精神内涵,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学院的教学工作中做出表率。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