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开展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39

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3108号)精神,请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相关规定,做好试用期满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请将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及考核时间于1230日前报至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并于16日前完成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工作。

联系人:刘冰冰,联系电话:84762815


附件:

 1.试用期满教职工名单

 2.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

 20161226

附件1:试用期满教职工名单.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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