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关于组织2017年度辽宁省国家社科基金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1-10浏览次数:50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质量,省社科规划办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预审范围为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所有年度项目(含重点、一般、青年)。

2.各参加单位统一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3.预审形式为申报活页。请参加预审的教师报送活页电子版、专家预审意见表电子版和预审汇总表电子版(不报送纸质材料),活页以“学科-张三-学校”的形式命名,如“马列科社-张三-大连海洋大学”;专家预审意见表以“学科-张三-预审意见表-大连海洋大学”命名。 汇总表中的题目、学科务必与活页文件保持一致。

4.省社科规划办根据学科对应的原则,将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活页发送至兄弟省份的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进行预审,专家预审意见将以电子版形式返回。

5.本次预审各位老师自愿参加,预审只是为了加强申报书的申报质量,不作为省社科办限项的依据。

6、预审费用自理。预审费用:每个活页400元,预审结束后,省社科规划办将整理好的汇款信息发给各单位,各位老师根据账号和打款信息,将相应费用打到专家银行卡中。

7.申报时间:请参加预审老师将活页电子版和专家预审意见表电子版于2017112日前发送至liuchen@dlou.edu.cn,发送后请和科技处致电确认,外审意见返回时间约为2017123日。

联系人:刘臣;联系电话:84763472,8940893155

地址:行政办公楼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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