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29

各学院、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350号文件精神,大连市现开展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并组织相关毕业研究生进行申报。现对我校研究生该工作进行如下说明:
1、大连市生源毕业研究生,请持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学院(一教217)进行审核盖章,之后自行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生源地所在区县人社局。
2、大连市外生源毕业研究生,将相关材料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文件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需包含毕业研究生有求职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相关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17317日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明细表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一教217),电子明细表由各学院经办人直接QQ报送。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填表日之前必须尚未就业。
 4、我校属沙河口区,所用借记卡为大连银行卡。
 5、附件通知中所需要的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请按照表格上所列各项要求由本人进行填写,其中,学生诚信承诺处,将表格中内容手抄誊写一遍。日期统一填写2017310日。
2、所在学校意见处,公示期按照学院公示期进行填写,经办人为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人及公章、日期不要填写。学校经办部门电话填写:0411-84762819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拨打0411-84762819进行咨询。
研究生学院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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