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课开课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126

各学院(部):  

本学期重修的课程即日起开始上课,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课程一览表”发给你们,请各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有关教师上网下载打印重修学生名单和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表,严格按照重修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考核。

二、通知学生上网查询个人课程表,按照课程表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若重修课程如与新修课程冲突,学生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经批准后的重修课程不收取重修费,办理免听课程的学生务必在2017年3月20日前办理重修课的免听手续(课程不冲突不允许办理免听),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免听情况,收齐学生免听申请表进行汇总,于2017年3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到教务科。

     四、若遇法定节假日等不能上课情况,请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后与教务处联系补课事宜。

     五、毕业班学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七学期课程的重修,请查询不及格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学生请于3月14日查询个人课表,确定重修上课时间。

六、教务处根据学生重修报名和免听情况核算学生应缴重修费用,学生可根据本学期个人重修总学分数(扣掉免听课程的学分),计算应交重修学费金额,并于2017年3月28日之前在建行卡中存入相应金额(注意:存重修费的建行卡卡号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学校计划财务处将从学生个人建行账户中划取重修学费。银行卡号填写方法:点击个人端口【信息维护】下拉菜单【个人信息】,在【银行卡号】一栏中填入学生本人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地区储蓄卡卡号(19位),核准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

若学生最终未能缴费成功,报名的重修课程将从学生个人课表中删除,视为未办理重修手续。

七、重修费标准:

70元/学分。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50元/学分。

八、其他:只报名不缴费的,取消重修资格,不能参加重修教学活动及重修课程的考核。

     九、所有学生重修报名缴费后,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学生报名情况及缴费情况,对于应报名重修但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并要求相关学生签字确认,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课程一览表

附件2: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免听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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