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进行2017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89

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导师、2017年6月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最终环节,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位论文应保证原创性,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全过程中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为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3〕21号)的文件规定,强化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规范学术行为,我校继续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系统
    我校采用 “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二、检测范围
    所有拟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包括全日制硕士和在职硕士)的学位论文。
    三、检测时间
    1、检测时间:3月21日-24日,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
    2、复检时间:3月27日-28日。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1、研究生提交论文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电子版,论文用“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命名,不按此规定命名的论文不予检测。
    2、因学位论文需上传至清华远程服务器进行检测,为此学位论文要控制在5M以内,必要时除去较大的图片、表格等。
    五、 各学院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本学院所有研究生的电子版论文,分学硕、专硕两个文件夹,检查文件命名及文件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查重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连同研究生电子版论文,请于3月20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需复检的论文于3月27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逾期未能提交学位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六、系统检测结果界定

 

重复率界定值(A)
处理办法
A≤30%
通过检测
30%<A≤50%
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提供一次复检机会
A>50%
不受理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应充分利用我校提供的“大雅论文检测系统”资源,提前自行检测并修改论文,保证论文质量。
    2、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由研究生学院反馈给各学院,研究生根据检测报告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送审,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3、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导师要在论文检测评阅前督促并指导研究生认真做好论文的撰写、审核与修改工作,保证论文的质量与规范。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
                                                     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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