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6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申请条件

详细参考: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29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应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大海大[2011]260号)文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组织人事部网站“师资人才”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并将该表提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经学校审批同意申报后,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申报。

三、提交材料时间

申报地方合作项目的教师请于2017325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由组织人事部汇总后报学校审批。联系人:贺宝华,联系电话:84763517

经学校审批同意申报的教师请于201747日前提交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张宁光,联系电话:84763271,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znghappy@dlou.edu.cn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317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_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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