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开展2017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65

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导师、2017年6月毕业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审”论文抽取相关事宜
1.时间:3月30日上午9点00分,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
2.地点:综合实验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及2名研究生代表
4.抽取方式:  现场通过计算机产生随机数字方式确定“盲审”学位论文名单
二、“盲审”论文原则和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抽取比例为20%;
2.以下毕业生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1)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院无);
2)研究生培养期间进行学位论文重新开题的硕士研究生(法学院无);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法学院无);
4)拟申请校优秀硕士论文的硕士研究生(法学院拟申请同学请跟我报名);
三、注意事项
1. 未参加本年度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在职研究生,不受理本年度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 “盲审”材料提交时间为“盲审”抽取会后3个工作日之内,即4月5日上午8点--下午3点;“盲审”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将在3月30日“盲审”论文抽取会议结束后公布;
3. 请各有关学院和学位授权点高度重视本次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督促导师和毕业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盲审”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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