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好国家专项资金,促进我省与印尼的交流与合作,请各位老师参照《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研提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的备选项目,将基金申请使用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项目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7日报科技处(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至lijianwei@dlou.edu.cn。
联系电话:84763472
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
附件:
通知及管理办法 |
申请书 |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61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好国家专项资金,促进我省与印尼的交流与合作,请各位老师参照《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研提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的备选项目,将基金申请使用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项目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7日报科技处(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至lijianwei@dlou.edu.cn。
联系电话:84763472
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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