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50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7届应届毕业生后续教学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重修和补考考试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9日-10日进行;毕业补考时间定于5月24日-5月26日进行。

2.考核办法及相关要求

(1)凡涉及2017届毕业生的重修课程,如在毕业生重修考试前不能结课,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适当调整教学计划。

(2)重修及毕业补考课程中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考查课程由各开课教学单位拟定考核方式,并于5月26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

(3)各学院应于5月17日下班前将本学院参加毕业生补考的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应于2017年4月19日前报送2017届毕业生重修和毕业补考纸质版试题至教务处考务中心;并于4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监考人员名单。

 3.毕业生重修和补考考试成绩登录要求

毕业生重修成绩单和补考成绩单应分别填报,且注明重修或补考

重修课程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点击“保存”后,任课教师必须电话告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提交,同时报送纸质成绩单。

毕业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按60分填写,未达到60分的按实际成绩填写,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提交,打印成绩单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成绩报送及登录工作须于5月29日前完成。

二、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考核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督促毕业生于5月15日前完成网络公选课的考核;

2.凡涉及2017届毕业生的专业任选课程成绩,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作业等单独进行考核。5月26日前成绩登录完毕,提交方法与重修成绩相同。

三、课外教学培养相关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课外培养学分的审核工作,组织学生填写《2017年应届毕业生课外教学计划修读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于5月26日前审核完毕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各学院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含评优答辩安排表);6月3日至6月12日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6月14日前报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6月23日前报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与实践教学科。《成绩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2.学校将于4月底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学校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3.各学院应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92号)要求,开展本科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另行通知。

4.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并在6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五、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

初审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表于6月16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附件3)

各学院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分两批上报:非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因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书6月20日同时报送。(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见附件4)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按时间报送材料,以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上述各项材料除报送纸质版外,还须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教务科邮箱jwk@dlou.edu.cn ,考务中心邮箱kwzx@dlou.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邮箱zlpjk@dlou.edu.cn)

3.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2017年应届毕业生课外教学计划修读情况调查表

附件2:毕业资格初审情况表

附件3:学位资格初审情况表

附件4: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

附件5:关于2017届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报告(样稿)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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