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58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424日至519日(第9-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按照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课堂听课、毕业论文检查、试卷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工作,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

二、检查内容

(一)试卷检查

1. 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成立试卷检查工作组,按照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全面检查。要通过教师自查、教研室自查和学院检查三个层次开展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资料是否齐全;② 成绩单填写是否规范;③ 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④ 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⑤ 学生成绩是否反映真实的学习水平,分布状态是否合理等。各学院要将检查结果及问题整改、建议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2. 学校抽查

学校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进行抽查。抽查名单见附件2

抽查材料包括:

① 课程试卷;

②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③ 学生考核成绩单;

④ 试卷分析总结报告;

⑤ 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

⑥ 试卷检查评分表;

⑦ 试卷检查情况表;

⑧ 教师教学情况记载簿。

(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审核评估重点考察的内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对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1. 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组,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要求,对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严格的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进度是否按照预期要求进行,工作流程和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等,采取在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的基础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组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过程,确保检查效果。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2. 学校抽查

学校对学院的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同时抽查部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抽查名单见附件3

抽查材料包括:

① 选题报告;

② 任务书;

③ 开题报告;

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记载簿;

⑤ 中期检查表(可以包括在情况记载簿中,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份材料);

⑥ 文献综述(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提交说明);

⑦ 外文翻译(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提交说明);

⑧ 毕业论文(设计)的起始周是第几周的说明(情况记载簿中的开始周次需要与说明的起始周保持一致)。

(三)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检查

1. 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检查。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教师听课、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新课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

2. 听课工作进度检查。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1562号)、《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63号)制度要求,自查领导干部、同行教师、班导师和辅导员听课情况。要确保本学年开课的所有教师均能在本学年内分别被领导干部和同行教师至少听课一次。重点要针对拟晋升职称人员进行听课,拟晋升职称人员的听课工作要在五月中旬前结束。

3. 教学进度和秩序检查。为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要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本学院学生,特别是毕业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

4. 实践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情况、指导实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5. 教研活动检查。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教研室开展集体讨论、备课、研究等教研活动的情况,教研室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活动记录等。各教学单位要对教研活动记录进行抽查。

6. 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组织本学院学生座谈会,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的反馈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7. 召开教师座谈会。组织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开展座谈会,了解、征求广大教师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对照迎接审核评估工作安排,自查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做好评建工作;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二)为保证2016级新生的学习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做好渤海校区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渤海校区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上报:

1. 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尽量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526日前,各单位将总结纸质版(模板见附件1)经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2. 学校抽查的试卷,请按抽查材料顺序放入档案袋内,于427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3. 学校抽查的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请将材料按照抽查顺序放入档案袋内,每生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外标注学院、专业、学生姓名、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姓名,于428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联系人:曲学智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室     联系电话:84762251


附件:

1.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2.大连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抽查名单

3. 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7420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抽查名单.xls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名单.xlsx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