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160

    根据我院法律硕士学位点建设规划,学生毕业前至少发表一篇论文(各自导师负责,发表的论文原件交学院存档)。论文需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不予统计。

    请2015级法律(法学)研究生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论文原件交至院办,逾期不能毕业由本人承担后果。
    2015级法律(非法学)研究生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论文原件交至院办,如已有发表,可提前交至院办。
    2016级法律(法学)研究生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论文原件交至院办,逾期不能毕业由本人承担后果。
    2016级法律(非法学)研究生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论文原件交至院办,如已有发表,可提前交至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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