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说明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83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和档案转递等事宜,现将《关于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说明》发给大家。请各学院根据说明安排,督促2017届毕业研究生及早上交就业材料,做好就业派遣等各项工作。

 

时间
内容
说明
5月9日-
6月15日
上交就业材料
非定向毕业生: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签约完毕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落户指标接收函(北、上、广、津、深)、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邀请函、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等材料于6月15日前上交到招生与教育管理科,以免影响毕业派遣手续的办理,就业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李枫老师。不交材料的同学默认为未就业毕业生。
就业协议信息要完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项信息需详细填写,特别是联系方式、毕业生签名、单位隶属、单位性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户口、党团关系接收地址等信息项不得空缺,毕业生签名一栏不得代签,就业协议中四章尽量盖齐。
联系人:李枫;联系电话:0411-84762819;地点:一教217B
6月23日
统一派遣
招生与教育管理科为2017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派遣手续。
6月26日
下发《报到证》
招生与教育管理科将《报到证》下发给各学院(粉联毕业生留存,白联装入毕业生档案)。
6月27日-
7月13日
集中改派
想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同学需要携带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2017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到招生与教育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招生与教育管理科于7月14日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改派《报到证》。
联系人:李枫;联系电话:0411-84762819;地点:一教217B
7月15日-
7月18日
派发档案
研究生学院寄发2017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办理改派的毕业研究生按改派后的《报到证》地址寄发档案。)
其他
备注
1. 有关《报到证》、档案、违约等与毕业生就业有关事宜,可参见《附件2:2017届毕业生毕业报到须知》。
2. 各项工作时间如有变动,请以通知为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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