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我省调整2018年研究生报考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65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通知,我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设置了网报人数上限,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该报考点将不再接受报名。报考考生可选择省内其他未达到网报人数上限的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

为了照顾应届考生,保证应届考生能够选择最便利的考点进行考试。我省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9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只允许应届考生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为1010-31日,每天9:00-22:00,允许包括应届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网上报名。

因此,建议学校应届考生于924日至27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和缴费。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http://yz.chsi.com.cn/sswbgg/

咨询电话:0411-84762665847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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