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12日,按照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部署,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邀请,法院院院长裴兆斌分别在呼和浩特市、福州市、上海市为3个地区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授课。内蒙古自治区全区12个盟市及其所辖旗县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130余人参加培训;福建省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全省共1000余人参与培训,其中40余人在现场参加培训,福州、厦门、泉州等10余个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进行了学习;上海市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200余人集中参加了本次培训。
裴兆斌院长结合实务案例,主要围绕渔业行政执法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涉渔犯罪移送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讲解。本次授课内容与渔业行政执法紧密结合,通俗易懂,实用性强,得到了广大学员一致好评!
授课结束后,裴兆斌院长与参训人员就某些执法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此次授课增进了我校法学学科与全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了学科建设的发展!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