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45

各学院(部):

请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68  号)、“教材目录”以及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新学期教材选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教材选用订购单”。

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教材选用订购单”,  根据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填写选用教材;  A4纸打印一式2份,报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审批。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将订购单报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批,签字并盖章。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学院(部)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提示:1.教材选用订购单务必使用网站上的新版订购单;2.  课程教材选用由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在无国家规划教材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情况下,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将样书及出版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报学校审批备案后方可全用;3.  “选用人签字”:必须手写,不允许打印。)

二、填报“教材选用计划”、“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各学院(部)根据“教材选用订购单”填报“教材选用计划”(DLOU-08-302)及“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DLOU-08-303),A4纸横向打印一式两份,报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批。

要求:

1、“教材选用计划”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上课班级”等内容,必须与教务处公布的“教学任务表”中列出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果计划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教材,则必须重新填写“订购单”和“选用计划”,经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综合科教材中心(1教309)。

 2、必修课、专业方向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教材选用订购单”,指定上课用教材,若因特殊原因不选用教材,仍需填写“教材选用订购单”并注明原因。

 3、使用自编教材(实验指导)的任课教师,如果所用自编教材(实验指导)为新版,请务必在提交“教材选用订购单”的之前提交自编教材申请表及自编教材书稿。由于自编教材审批和印制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下学期开学后提出印刷自编教材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审批后的“订购单”、“选用计划”及“统计表”,一份由学院(部)办公室存档备查,另一份由学院(部)办公室统一报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203B),“选用计划”及“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dlou.edu.cn

为保证下一步学生预订教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学各院(部)务必在2017年12月1日前将“教材选用订购单”、“教材选用计划”及  “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203B)。

附件:1. 《教材选用订购单》填表说明.doc

      2. 大海大校发〔2016〕168  号大连海洋大学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办法.pdf

3. 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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