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实施2017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60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7年11月20日起启动了本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受理本学院学生提出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根据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对予以认定学分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12月6日-12月12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法学院).xlsx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112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2017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60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7年11月20日起启动了本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受理本学院学生提出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根据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对予以认定学分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12月6日-12月12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法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