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部署,2018年1月23日上午10点30分,法学院(海警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在9号楼412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教工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党总支书记刘海廷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杜鹏主持。
会上,党支部书记杜鹏代表支部做了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随后,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也分别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通过党员民主测评方式评选出2名优秀党员,5名合格党员。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杜鹏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总结,要求全体支部党员在2018年能够以“四讲四有”为标准,在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反“四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切实做好支部建设工作。
法学院(海警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