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大海大校发〔2017〕87 号)及《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就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 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学校送审)
(1)经学校随机抽取,现已确定2018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以下12名学生需要参加盲审,无故不参加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将按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处理。
表1 2018年6月毕业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姓名 | 专业 | 学院 | 类型 |
刘洋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石可欣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王珊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陈亚瑾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王子欣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詹文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汪稳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李文静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杨斯婷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李健宁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庄咏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郑洁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2)参加盲审的研究生,于2018年3月28日16:00前将用于查重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发送至595460133@qq.com。提交论文格式必须为word电子版,论文用“作者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学位论文要控制在5M以内,必要时除去较大的图片、表格等。每篇论文只检测一次,“重复率”超过50%的论文不予送审;“重复率”在30%-50%之间的论文,必须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在30%-50%的论文不予送审;“重复率”小于30%的论文,可以送审。
(3)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方能进入盲审环节。目前,我校使用网上评审系统完成盲审工作,学生只需要提交盲审论文电子版,不需要提交纸质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以pdf电子版提交,论文以“学号”命名,大小不得超过5M。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或研究生姓名(以空格代替),发表的学术论文部分不写作者姓名,以研究生署名“第几作者”字样代替,其它内容如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页码等内容应正常写上。提交时间为2018年4月2日8:00前发送至595460133@qq.com。
2.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学位授权点送审,即未参加盲审的学生论文)
除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之外,所有申请2018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如下)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审意见返回后,应给研究生留足够时间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姓名 | 专业 | 学院 | 类型 |
王夏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胡芳芳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段琼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庞薇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郝振霞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陈美斌 |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全日制 |
(1)送审前,学生本人自己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将检测报告电子版于2018年3月28日16:00前发送至595460133@qq.com。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学生只需要提交评阅论文电子版,不需要提交纸质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以pdf电子版提交,论文以“学号”命名,大小不得超过5M。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或研究生姓名(以空格代替),发表的学术论文部分不写作者姓名,以研究生署名“第几作者”字样代替,其它内容如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页码等内容应正常写上。提交时间为2018年4月2日8:00前发送至595460133@qq.com。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送出论文。
特别强调:
1.以上时间节点均为最晚提交材料时间!切记务必在此时间前提交材料。
2.论文正文字数应该在2万字左右,全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5万字。请论文字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尽快整改。
3.论文格式规范及范文在学院网站上有,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格式规范修改论文http://fxy.dlou.edu.cn/2017/0622/c4454a63882/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