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培养方案,2016级学生须选择专业方向。现将2016级学生选择专业方向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按相关规定,组织学生根据设立的不同专业方向(指培养方案中设置了2个或2个以上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的专业)有计划的完成选择专业方向工作。
2.请于4月2日之前将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后的纸质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jwk@dlou.edu.cn。法学院2016级学生专业方向选择情况.xlsx
3.请于4月5日之前按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的新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名单进行调整,如仅有一个专业方向,系统内也必须进行专业分方向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