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海大校发【2016】158号文件,关于《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坚持“三公开、一公示”的原则,现将法学院(海警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本公示发布后,若对以上公示结果有意见,请于2018年4月9日下午4点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反应到法学院(海警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要署真实姓名。
亲访电话:院团委办电话(84763831) |
亲访地址: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12) |
信函地址: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行政楼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