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申报】关于推荐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的通知(2018---3---30)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4-10浏览次数:251

我校工作安排: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5月7日之前, 将《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纸质版材料送至科技处409室,同时将《专家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到caijing72@163.com,电话:84763472. 



(辽社科联发﹝2018﹞13 号)


关于推荐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

专家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各有关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和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省社科联将调整规范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结构、优化年龄、优化能力为重点,整合我省现有社科研究资源,配强配优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理论研究、服务咨询、成果转化、文化传播等方面的领军作用、权威影响,更好凸显我省学科齐全、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更好促进我省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注入辽宁元素,为辽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专家库组成和学科分类

1.专家库组成

规范后的专家库共三个,即基础前沿类专家库、应用研究类专家库和社会公益类专家库。

2.学科分类

每个专家库均按28个学科进行分类。学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党建,社会学 ,统计学,人口学,民族学,法学,政治学,国际问题研究,哲学和逻辑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历史学,考古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管理学Ⅰ(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Ⅱ(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新兴交叉学科。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各单位组织推荐专家需根据专家自身工作特点、学科结构和研究优势,选择其中一类专家库进行推荐。

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专家应熟悉掌握相关领域、行业、部门情况,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推荐能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厅局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省内各有关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和社科研究机构推荐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特殊优秀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副高级职称专家也可推荐;社科类社会组织推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入选专家原则和标准

1.基本原则

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秉持良好学风,思想敏锐,求真务实,勇于担当,遵守学术规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学术道德。

2.业务标准

1)基础前沿类

 ①从事基础理论研究,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在本学科、本领域有一定理论贡献,代表本学科、本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承担过省社科规划基金或省社科联以上科研项目。

 ②熟悉和掌握本学科、本领域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在推进学科建设,组织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研究和学术宣传等方面作出过一定贡献。

 ③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主动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思想资源,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过相应贡献。

2)应用研究类

 ①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有较深的理解。

 ②善于研究和回答辽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积极参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成果。党政机关工作者应主持或负责过省委省政府的重大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

 ③具有较强的应用转化能力,积极参与新型智库建设,提高应用研究项目质量,能够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智库研究成果。

3)社会公益类

 ①能经常性参与“辽海讲坛”、社会科学普及周和其他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善于用科学的理论、鲜活的内容、生动的形式、群众的语言科普社科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人文素养和文明程度。

 ②能深入基层一线、走入企业行业、融入普通百姓,讲清理论与现实问题,使百姓解疑、解压、解渴、解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问题的关切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③能参与理论成果和理论话语大众化普及工作,认真撰写社会科学普及读物,通俗易懂地宣传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科学理论。

五、推荐要求

组建专家库是省社科联整合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职能处室、指派专人负责推荐人选的具体工作。

相关报送信息发布在省社科联网(网址:www.lnskl.org.cn,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于511日前将《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书面材料送或寄至省社科联学术评价部(通过邮政EMS邮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报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省社科联学术评价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后,按条件和标准,根据申报学术前沿类、应用研究类、社会公益类的入库专家数量,进行必要的人员筛选和结构调整,最终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通报专家所在单位。

六、专家库使用和管理

1.基础前沿类、应用研究类、社会公益类专家按学科择优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

2.基础前沿类、应用研究类专家参与省社科联课题立项、结项评审和学术活动征文评审工作。

3.应用研究类专家参与社科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省社科联定期就决策咨询研究课题向专家征求意见。专家参加省社科联举办的决策咨询研讨班,提出研究建议,向省社科联报送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4.社会公益类专家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不定期参加“辽海讲坛”、社会科学普及周和经常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参加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社会科学知识进基层、政策法规宣传普及、讲座、报告会、咨询服务等活动。

5.入库专家统一归省社科联管理和使用。专家需严格遵守《省社科联专家库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省社科联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外交流、成果资助出版时,优先向专家库专家进行倾斜。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社科联学术评价部(110006

报送邮箱:zhanghua0320@163.com

联系人: 张  华

电话:024—23268722(兼传真),15140018688

附件: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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