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创项目】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205

 【2016大创结项答辩和2017大创中期答辩会】
    时间、地点:5月7日 9:00   渤海校区1-128
    参加人员:教学院长、项目组负责人、各专业出一位教师及团委一位教师
    汇报形式:不超过5分钟的PPT。①16结项答辩汇报内容为: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预期成果、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情况(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必须汇报发表情况)、项目完成取得的经验及自我评价、经费使用情况。②17中期答辩汇报内容为: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汇报结束后专家提问5分钟。

    各组当天提前10分钟到场,现场需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比如报告、论文、成果等)一式五份分发给评委老师,每份材料装订在一起(夹子夹或者订书器钉),右上角写上答辩序号,以便评委老师区分。材料可先不用签字,等答辩后按照专家意见修改5月8日12:00前提交最终稿时再签字。

 

  

法学院大创中期、结项答辩顺序.xls  

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61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深入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验收形式

1.由项目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验收。验收专家组组长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担任,成员不得少于5人。

2.项目负责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3.验收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完成;如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由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如项目组成员均已毕业,则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批准后由指导教师代为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中的困难和改进措施、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

4.答辩以PPT讲解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为10分钟,其中项目组陈述为5分钟,专家提问为5分钟。

三、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于不合格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格。

2.如因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研究成效不明显或严重浪费、弄虚作假,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而未通过的项目,学校有权根据情况收回已拨付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今后两年内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8日前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8510日前将所有结题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2.各学院关于项目结题验收的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对项目材料及时存档。通过项目产生的成果,如专利、论文、实物等相关物品各学院要留存备查。

五、注意事项

2018430日起,2016年获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停止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功志   联系电话:84763024

邮箱:cxcy@dlou.edu.cn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8425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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