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强化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5月7日至5月25日(第10-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按照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课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档案检查。本次检查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对各单位教学档案进行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近三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的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本单位的试卷清单和毕业论文(设计)清单,具体模板见附件1。
2. 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检查。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教师听课、巡课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要结合《大连海洋大学课堂教学建设细则》(大海大校发〔2018〕14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大海大校发〔2018〕15号)制度要求,将听课工作和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多方力量,不断加强课堂教学内容、教学纪律、教学效果的监督和管理。
3. 听课工作进度检查。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15〕62号)、《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63号),结合《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听课安排的通知》要求,自查领导干部、同行教师、班导师和辅导员听课情况。要确保本学年开课的所有教师均能在本学年内分别被领导干部和同行教师至少听课一次,按要求提交听课汇总表和听课记录本扫描件。重点要针对拟晋升职称人员进行听课,拟晋升职称人员的听课工作要在五月中旬前结束。
4. 教学进度和秩序检查。为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要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本学院学生,特别是毕业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
5. 教研活动检查。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教研室开展集体讨论、备课、研究等教研活动的情况,教研室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活动记录等。各教学单位要对教研活动记录进行抽查。
6. 实践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情况、指导实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7. 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组织本学院学生座谈会,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的反馈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开展座谈会,了解、征求广大教师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对照迎接审核评估工作安排,自查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做好评建工作;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二)为保证2017级新生的学习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做好渤海校区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渤海校区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上报:
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尽量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5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试卷和毕业论文清单(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模板见附件2)经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 系 人: 何 杨 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3267 84762251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室
附件:
1. 近三年试卷清单和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模板
2.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