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征文】关于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25


 

辽会〔201813


关于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征文的通知


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各市(沈铁)法学会、省内法律院校系、省直有关部门: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山西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共同承办的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20189月召开,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分论题

主题: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落实首都圈、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新方向

2.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法治保障的新要求

3.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的国内立法与自贸区建设

4.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

5.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促进外资增长保障

6.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国际司法合作

7.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一带一路”特色建设

8.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保障

二、征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自定题目。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理论和实践融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充分考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价值;字数以5000-15000字为宜;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2.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

3.体例。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4.请各市(沈铁)法学会及各有关单位做好论文的政治审核。

三、论坛时间、地点

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9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论文征集与评奖

1.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要求,省法学会负责本地区论文组织征集和初评工作。

2.省法学会汇总全省征集的论文,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初评,在所征集论文中评选出15%的优秀论文推荐给山西省法学会。山西省法学会将七省(市、区)和研究会初评后的论文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论坛将根据各省(市、区)论文征集组织情况评出各省(市、区)的优秀组织奖。

五、报送要求

请各市(沈铁)法学会、有关单位及论文作者于2018731日前将论文报省法学会学术部。(注:本次论坛论文以端口形式报送省法学会)

论文提交端口:

https://jiandaoyun.com/f/5afbe4865a42327d2e89f710

论文提交检测端口(注:用于查看是否提交成功):

https://jiandaoyun.com/q/5afbe4865a42327d2e89f710

联系人:李苏煜  024-86122713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84

邮政编码:110011


辽宁省法学会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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