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632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辽宁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辽宁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落实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价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辽宁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和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任职条件可适当调整。

7. 行业专家的任职条件,还包括: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3人。此外,还可推荐本单位之外的行业专家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请各单位于66日前将《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Acces数据库结构》(附件2)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的《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朱晓林  于旭蓉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 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Acces数据库结构

3. 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 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教务处

                             201853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docx

附件2: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Acces数据库结构.xls

附件3: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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