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参加辽宁省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358

各学院(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0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教师参赛,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精品开放课程。

二、参赛办法

1.每个参赛者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2.作品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高等教育组每校限报15件作品。各活动组织单位需按照大赛指南要求开展作品遴选、评审工作,对参赛作品按类别进行推荐排序后方可报送。

3.校内推荐作品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三、具体要求

1.各类别作品要完全按照《辽宁省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中规定的格式、形式进行制作、填报。

2.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教师参赛所需的相关材料。

电子材料包括:

1)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如“赵刚-函数的性质”,并将对应的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保存在同一文件夹中;作品编号不填)

2)参赛作品汇总表

纸质材料包括:

1)参赛作品登记表(登记表须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填写“大连海洋大学”;需作者及参赛者本人签字;作品编号不填;)

2)参赛作品汇总表(需由本单位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限:7117:00

2.报送地点: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教学资源开发与研究室(图书馆206房间)

五、参加全国比赛

20189月,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第二十二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高等院校教师可自行报送参加全国比赛,具体要求参看中央电化教育馆http://www.ncet.edu.cn和全国“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mtsa1998.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参加全国比赛的作者需缴纳每件作品300元的技术服务费。

为提高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学校将为参赛教师统一报销本次比赛技术服务费用。各位参赛教师将技术服务费发票签字后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图书馆206房间)即可。

联系人:詹    电话:84762081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2.辽宁省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

3.作品登记表

4.参赛作品汇总表

5.第二十二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

201864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docx

附件2:辽宁省第二十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docx

附件3: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4:参赛作品汇总表.xls

附件5:第二十二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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