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喜报】我校法学院(海警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8-29浏览次数:196

 8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展第七批实习助理选拔工作暨第六批实习助理结业活动,来自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等九所法学院校的40余位优秀学生参加了选拔。经过层层面试、严格筛选,我校法学院(海警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周景行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将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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