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参加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2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183号),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辽高校师训字〔20081号)和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参加2018年教师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尚未取得岗前培训证书的专任教师(含实验、科研人员和辅导员)。

2.本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简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及教材

1.培训时间与地点:拟定于10月中旬开展,将于开课前一周通知具体课程安排。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费用:培训费200/人由学校承担,考务费240/人由个人承担。补考的考生只按补考科数收取考务费60/科。

3.教材:64/套(四本),自愿购买。

四、报名

参加培训人员除了填报学校的报名表外,还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点击辽宁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lnnu.edu.cn→人才培养→高师培训→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系统→考生注册,登录后填报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91-925日,逾期将不能注册。参加补考教师按上述报名要求登录,选择补考科目报考。

五、考试

参加培训教师将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11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报名参加岗前培训。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岗前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人员的考务费用、教材费用汇总后于914日下班前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行政办公楼404室),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szk@dlou.edu.cn

联 系 人:贺宝华  孙新

联系电话:84763517


附件:岗前培训人员报名表



组织人事部

201893


附件:岗前培训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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