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入学工作已经完成,为了让新生更快地适应研究生的教育环境,更好地得到专业指导,顺利地完成学业,现拟开展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研究生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择学生)工作(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的2018级新入学的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师生双选”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87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2.参加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的学生范围为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根据前期导师提供的招生计划,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指导教师范围为目前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校内、校外导师,具体名单如下,以下导师的简介均可在学院网站-师资力量-硕士生导师版块查看http://fxy.dlou.edu.cn/4097/list.htm:
裴兆斌、刘海廷、朱晖、戴瑛、朱晓丹、曲亚囡、卢政峰、吕方园、王黎黎、刘中梅、洪刚、刘洋、赵乐天、王君、申天恩、吴宪国、林志伟、王利民、徐红菊、马明飞、陈敬根、杨显滨、石化东、郭凌川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由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审核各项申报材料。
2.学院已经备案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信息已在学院网站公布,以便2018级研究生及时了解导师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
3.2018级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附件2),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学位授权点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建立“师生关系”。
4.请2018级法律硕士班级临时负责人单帆、徐添琪于9月25日16:00前收齐每一名学生的《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必须有导师签署意见)交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9号楼601办公室,孙岑、徐玲老师)
联系人:孙岑、徐玲,电话:84762119
三、注意事项
学生需自行与导师联系确认师生关系,“师生双选”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临时负责人统一与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沟通解决。
附件1 大海大校发[2018]87号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