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开展处科级干部2014-2018年届满考核暨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15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我校处级、科级干部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为做好届满考核暨2018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校处科级干部任职以来的德才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届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现任处、科级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2018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现任处、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任现职级时间不满半年的干部不作为本次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届满考核:工作总结内容为20149月至今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其中届中岗位有变动的干部,其考核以现任岗位为主,兼顾变动前的情况。届中新提拔的处级和科级干部,其考核期限为任现职时间。

2018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内容为20181月至今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工作实绩为主,重点考核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效和特色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等。

三、考核办法

副处级以上干部:采取部门(单位)测评、中层干部互评、校领导评价的形式进行全面考核;

科级干部:采取部门(单位)测评、相关部门互评的形式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撰写个人工作总结

处科级干部认真总结自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2014-2018年届满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和2018年度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工作总结字数2000字。

2.沟通有关情况

各单位(部门)与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处科级干部届满考核暨2018年度考核工作沟通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述职

参加届满干部考核的个人述职报告在民主测评会前一天由本单位(部门)负责发送至本单位(部门)教职工邮箱,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审阅、评判和监督。民主测评会当天,中层正职干部需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他干部述职采取网上述职方式进行。

4.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教学、教辅单位干部民主测评会以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机关干部民主测评会以机关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会由考核小组与各单位(部门)共同组织。会议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到会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单位、各部门教职工总数的80%

参会人员根据干部本人的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票》、《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票》《征求意见表》将在民主测评会前由本单位(部门)负责发送至本单位(部门)教职工邮箱,教职工在民主测评会前填好,在测评会当天由考核组统一收回统计。

5.校领导评价及干部互评

副处级以上干部:根据干部日常表现,校领导对中层干部进行评价,中层干部之间进行互评,填写《副处及以上干部考核测评表》;

科级干部:根据日常工作交叉情况,由相关部门间进行互评,填写《科级干部考核测评表》

6.征求意见

党委组织人事部对考核对象的廉洁从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核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中广泛听取意见,主要听取对考核对象试用期内履职尽责、服务师生、遵守八项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考核工作组对听取意见建议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由考核组长签字确认后交党委组织人事部。

7汇总考察材料

党委组织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校领导意见,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表现等综合分析、研究拟定建议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

8.讨论决定考核结果

处科级干部届满考核和2018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党委会听取考核工作汇报,讨论决定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处级和科级干部提拔、轮岗、转岗的重要依据。

2.对于考核为不称职的处级、科级干部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对于测评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票较多的干部给予诫勉。

3.考核结果由校领导反馈给有关单位(部门)和处级、科级干部个人。

六、考核纪律与监督

(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基层党总支(党委)书记和机关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届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测评实行一人一票制,参与测评人员要独立自主、客观公正的完成测评,不得委托他人测评,不得串联拉票。不准在干部考核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三)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行考核回避制度。

(四)组织人事部与纪委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织人事部召集。

(五)纪委、监察处对考核实施全程监督。

(六)干部考核工作组在干部考核工作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校党委及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处)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七、考核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

(一)考核工作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王 磊组员:纪常鲲 安禹霏

考核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水产与生命学院、中新合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第二组组长:周纯玉组员:王晋清 孙 新

考核单位: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现代渔业实训培训基地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教育技术保障中心、大连海洋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第三组组长:赵志萍组员:张家润 相 雯

考核单位: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督察办公室、渤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海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

第四组组长:高雪梅组员:修恒哲 孙梦雅

考核单位: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

第五组组长:申天恩组员:田 鸽 魏学文

考核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会、团委、合作发展办公室、国有资产采购服务中心、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应用技术学院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并实施;

2.考核时间为20181113日—20181122日,请各党总支(部门)提前与组织人事部联系,上报各单位考核时间、地点及参加考核会议人数,民主测评票由组织人事部统一制作;

3.处科级干部届满考核与年度考核可召开一次民主测评会,中层正职干部只需进行一次述职,但需分别进行测评;

4各单位(部门)需在1123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处科级干部任职届满考核表》和《大连海洋大学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3),电子版发送至lbb@dlou.edu.cn

联系人:刘冰冰 联系电话:84762296

  

    附件:以下附件单独发给相关同志。

1.2014-2018年届满工作总结

2.2018年度工作总结

3.大连海洋大学处科级干部任职届满考核表

4.大连海洋大学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

5.处科级干部任职届满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标准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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