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12-10浏览次数:1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6年度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2.2014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报《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2.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作出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3.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照立项任务书中的研究任务,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各项目高质量通过验收。

2.各学院于1225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附件2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电子版(结题申请书word版,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旭蓉、姚洪磊,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验收项目名单

2.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3.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教务处

                                       20181210

附件1:验收项目名单.xlsx

附件2:2016年校级教改结题申请书.docx

附件3: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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