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21

各基层工会: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妇女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大连妇女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度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所列出的选题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根据妇女工作要求确定的,是亟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重点问题。《课题指南》既是市妇联总体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依据,也为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课题指南由“招标课题”和“调研课题”组成。“招标课题”为市妇联的立项课题,面向大连市妇女研究会会员、高校(党校)以及有关方面的妇女研究者公开招标,并予以部分经费资助;“调研课题”为意向性指导课题,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妇女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参考,对优秀调研报告予以资助。

二、关于招标和调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和成果提交

1、“招标课题”,主要面向大连市妇女研究会会员、高校(党校)以及有关方面的妇女研究者,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申报课题要紧紧围绕课题指南,题目自拟。

申报者须填写《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传真无效,附电子版)。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425日。课题申报结束后,经评审合格的给予立项批复。立项课题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9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调研课题”,主要面向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妇女工作者),申报者自行开展调查研究。

申报者请于2019924日前提交《2019年度大连市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和调研报告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传真无效,附电子版)。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希望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提前完成最终研究成果。

三、关于课题的评审和资助

市妇联将邀请有关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按照课题成果质量评出相应奖项,并给予适当的资助,同时向上级妇联、妇女研究会及其刊物推荐,或报送有关党政部门作决策参考。

四、关于课题材料上报要求

招标课题:申报者须填写《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无需盖章)于2019425日前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2室。电子版发送校工会邮箱gh@dlou.edu.cn。

调研课题:申报者需填写《2019年度大连市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和调研报告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无需盖章)于2019924日前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2室。电子版发送校工会邮箱gh@dlou.edu.cn。

联 系 人:高璐璐、宋佳利  

联系电话:84762826

校工会邮箱:gh@dlou.edu.cn


附件:

1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课题指南

2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32019年度大连市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



校工会

2019422

附件1: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docx

附件2:2019年度大连市妇女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2019年度大连市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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